榮格原文
榮格原文:內傾直覺類型
直覺位於內傾態度
內傾態度的直覺以內在客體為導向,當然,人們也可以把內在客體稱為無意識要素。內在客體與意識的關係非常類似外在客體與意識的關係,雖然,內在客體所具有的實在性是心理實在性,而不像外在客體那般具有物質實在性。就直覺的察覺而言,內在客體就是個體對於那些無涉於外在經驗,但卻構成無意識內容,甚至構成集體無意識內容的事物的主觀意象。無意識內容的「在己存在」(Ansichsein)與「為己存在」(Fürsichsein)當然是意識所無法理解的,這也是無意識內容與外在客體所共有的特徵:就像我們的知覺只能相對地掌握外在客體一樣,我們所知覺的內在客體的表現形式對內在客體本身也是相對的,這些表現形式產生於我們所無法知悉的內在客體的核心,以及直覺功能的特性。
直覺跟感知一樣,也具有主觀因素。在外傾直覺裡,這些主觀因素會受到極大的壓抑,但在內傾直覺裡,卻至關重要。即使內傾直覺可能從外在客體獲得推動力,但卻不會流連於外在的可能性裡,而是沉湎於外在客體在內在所引發的一切當中。內傾感知主要是透過無意識而把本身限制在特殊的神經刺激現象(Innervationserscheinungen)的察覺裡,並流連於其中;至於內傾直覺則壓抑主觀因素的這一面,而察覺到引起神經刺激現象的意象。比方說,如果人們突然出現心因性頭暈,他們的感知就會停留在神經刺激紊亂的特殊狀態,而且還會察覺這種狀態的性質、強度、演變過程,以及出現與消失方式的所有細節,但卻完全無法超越它,也無法貼近它那些紊亂的內容。
然而,直覺的反應卻相反:直覺從感知那裡只接收到立即行動的推動力,但卻會試圖察知事物的幕後,而且也會迅速地察覺到引發頭暈這種心理表達現象的內在意象。假設直覺看到了一個被利箭穿心的男人搖搖欲墜的意象,直覺活動就會深受這個意象的吸引而滯留在它身邊,並試著探知它所有的細節。直覺會緊緊地抓住這個意象,而且還透過最熱烈的關注來查明,這個意象如何發生改變、如何出現進一步的發展,以及最後如何消失的過程。
內傾直覺便透過這種方式而察覺出所有隱而未顯的意識過程,其清晰程度就如同外傾感知對於外在客體的察覺一般。對直覺來說,無意識意象便因此而獲得了事物或客體的重要性。不過,由於直覺始終不讓感知一起參與其中,所以,直覺藉助於無意識意象便導致自身根本無法認識,或只能貧乏地認識身體所出現的神經刺激的紊亂以及身體所受到的影響。如此一來,無意識意象似乎脫離了主體,似乎與個體毫無關聯地獨立存在著。因此,在上述的例子裡,那些突然出現頭暈的內傾直覺型可能沒有想到,他們所察覺的意象可能與他們本身有關。當然,這在判斷類型(即思考型和情感型)的人看來,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但確實是我經常在內傾直覺型身上所觀察到的事實。
外傾直覺型對於外在客體抱持顯著的冷漠,這種冷漠也同樣出現在內傾直覺型對待內在客體的態度裡。外傾直覺型會不斷地揣想並尋求新的可能性,而毫不在意自己與他人的甘苦利害,也毫不關心社會公益,並且在本身持續追求變化的渴望中,還不停地拆毀剛剛建立起來的東西,而內傾直覺型則不停歇地從一個意象探索到另一個意象,而且還追逐無意識那個孕育生命的子宮可能形成的一切,但卻沒有讓自己與這些現象之間建立任何聯繫。就像這個世界對於感知型的人來說,決不會成為道德的問題一樣,意象世界對於直覺型的人來說,也決不會成為道德的問題。因為,意象世界不論對任何人而言,都是一個審美的問題,一個察覺的問題,也是一個「感官知覺」的問題,內傾直覺型也因此而無法意識到身體的存在,以及自己身體的存在對於他人的影響。外傾者會對他們抱持這樣的觀點:「真實性不是為他們而存在的,因為,他們沉浸在那些不會有結果的空想裡。」無意識意象的觀點雖能產生源源不絕的創造力,但卻無法讓個體獲得直接的助益。不過,只要這些無意識意象可能成為一些能夠賦予能量新的位能的觀點,那麼,外在世界最不熟悉的直覺功能對於人類整體的心理系統,就會像內傾直覺型對於一個民族的精神生活一樣,是不可缺少的。試想,內傾直覺型如果不存在,猶太民族如何能擁有他們的眾先知?
被內傾直覺所掌握的意象源自於無意識心理那種先驗的、經由代代遺傳而存在的基礎。這些原型最內在的本質是經驗所無法理解的。它們顯示出我們歷代先祖們的心理運作所積澱下來的東西,也就是經過數百萬年的累積並依據所凝聚出的經驗而形成的一些人類存在的類型。因此,這些原型可以完全表現出人類自出現於地球以來,曾經擁有的一切經驗。這些經驗的發生愈頻繁、愈強烈,就愈清楚地顯現在原型裡。套用哲學家康德的概念來說,原型或許就是直覺所察覺的、並產生於察覺當中的意象的本體(Noumenon)。既然無意識決不是無用的精神殘骸,而是能與個體共同經歷、能體驗內在變化、且與普遍事物具有內在聯繫的東西,所以,內傾直覺會透過內在過程的察覺而提供某些對於普遍事物而言,可能相當重要的訊息。它甚至能以或多或少明確的方式預見未來新的可能性,而且還能預見隨後確實會發生的事情。我們可以用它與原型的關係來解釋它那些先知式的預測,因為,原型呈現了一切可被經驗的事物的規律性過程。
內傾直覺功能作為主導
內傾直覺如果取得優勢地位,它的特殊性就會在個體身上形成一種特有的類型,即內傾直覺型。不只是神祕的先知和夢想家,連藝術家及富有想像力的人都屬於這種類型。後者可以被視為正常的內傾直覺型,因為,一般說來,這類個體會傾向於把自己局限在本身直覺的察覺特性裡。直覺者通常會停留在察覺當中,而他們最大的問題也是察覺;倘若他們是多產的藝術家,他們最大的問題就是察覺材料的形象塑造。至於那些富有想像力的直覺者則滿足於直觀,他們接受直觀的塑造,也就是受到直觀的制約。當然,直覺的強化會讓個體與明確的現實經常處於極度疏離的狀態,這便使得他們本身在周遭比較親近的人眼裡,成了謎樣的人物。如果他們是藝術家,他們的藝術創作就會預示一些不尋常的、超凡脫俗的事物。這些事物呈現出五光十色的風貌,它們既是重要、優美、崇高的,但同時也是平庸乏味、荒誕不稽、稀奇古怪的。如果他們不是藝術家,他們往往是被埋沒的天才、未受賞識或栽培的能手、看似愚蠢的智者,或是「心理」小說裡的人物。
把察覺變成道德問題並不太合乎內傾直覺型的作風,因為,這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強化思考和情感這些判斷功能。不過,這種類型的個體只需要讓判斷功能出現較少的分化,便足以把直觀從純粹的審美領域轉移到道德領域,因此而衍生出的變異類型雖已迥異於原本的內傾直覺型的審美形式,卻仍具有這種類型的特徵。當直覺者已不再滿足於純粹的直觀及其審美評價和形象塑造時,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這對於我或對於這個世界有什麼意義?這會讓我或這個世界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或使命?當直覺者轉而與本身的靈視有所連繫時,就會出現道德問題。至於壓抑判斷或以察覺來吸引住判斷的純粹直覺者,就不會想到這樣的問題,畢竟他們唯一的問題就是本身所察覺到的情況。他們會覺得,道德問題實在令人不解或根本是荒謬的,因此,會儘可能藉由靈視的內容來排除這方面的思考。
不過,具有道德傾向的直覺者卻不一樣:他們會探究自己的靈視的意義,比較關心靈視的內容涵義所可能產生的道德效應,而比較不注意靈視是否還具有審美的可能性。他們的判斷讓他們認識到—往往只是朦朧地認識到—他們作為一個人以及一個整體,已經由某種方式而被吸入本身的靈視裡,而且還認識到,這種靈視不僅可以被察看,而且也還希望進一步成為主體的生命。所以,這些體認已讓他們覺得,應該把靈視轉化為自己的生命。由於他們主要依賴自身的靈視,因此,他們的道德嘗試只具有片面性;他們把象徵性賦予自己以及自己的生命,這雖能讓他們適應事件的內在意義與永恆意義,卻無法適應當前現實的真實性。此外,由於他們始終令人難以理解,所以,他們便放棄了本身對於現實的影響力。他們使用的語言並不是一般的語言,而是過分主觀的語言,而且他們的論據缺乏具有說服力的理性。總之,他們只能有所坦承或有所宣稱,他們就是曠野裡的傳道者的聲音。
外傾感覺功能作為補償
內傾直覺型經常壓抑本身對於客體的感知,而這也是他們的無意識的特徵所在。在內傾直覺型的無意識裡,存在著可以發揮補償作用的、具有古老的原始性的外傾感知功能。因此,內傾直覺型的無意識人格最容易被描述為隸屬於外傾感知型的一種低級而原始的類型。外傾感知功能的特徵就是本能的衝動、缺乏節制,以及與感官印象極其密切的相關性。這些特徵可以補償內傾直覺型的意識態度周邊的那種稀薄的高空空氣,同時還賦予了意識態度某種重力,而使其不至於完全「向上昇華」。不過,內傾直覺型的意識態度的那種強制性的誇張,如果導致個體對於內在察覺的徹底屈從,其無意識就會轉向對立的那一方,從而產生抗拒意識態度的、且與客體關係過於密切的強迫性感知(Zwangsempfindung)。出現在內傾直覺型的精神官能症就是強迫性精神官能症,慮病症現象、感覺器官的過度敏感,以及對於特定的人或其他客體的強迫性固定關係(Zwangsbindung)都是它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