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原文
榮格原文:外傾感覺類型
感覺位於外傾態度
在外傾的態度裡,個體的感知主要受到外在客體的制約。感知作為感官的知覺,當然會依賴於客體;同樣地,感知也會依賴於主體,因此,也存在著主觀的感知,而且就其特性而言,完全不同於客觀的感知。在外傾的態度裡,感知的主觀部分只要涉及意識的運用,就會受到阻礙或壓抑,而且在思考或情感這些理性功能取得優勢地位時,作為非理性功能的感知也同樣會受到壓抑。思考和情感這些理性功能只有在意識的、判斷的態度讓偶然的察覺變成意識內容時,也就是認識到這些偶然的察覺時,才會刻意運作。狹義來說,感官功能當然是絕對的,比方說,只要人類具有視覺和聽覺的生理可能性,就可以看見和聽見,不過,並不是所有期待被主體所統覺的東西都可以達到人類知覺的運作所不可缺少的閾限值。如果感知能取得優勢地位,情況就會有所改變。此時,來自於客觀感知的東西就不會被排除或被壓抑(但是,剛才提到的感知的主觀部分卻是例外)。
感知主要取決於客體,而且那些引起最強烈的感知的客體還能對個體的心理起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個體便形成了與客體的感官性連結。由此可見,感知是一種充滿活力的功能,同時還具有最強勁的生命驅力。只要客體喚起了主體的感知,客體就可以對主體產生作用,而且只要客體的作用可以透過主體的感知而有所發揮,不論該客體是否符合理性的判斷,都會完全被意識所接受。主體衡量客體的唯一標準,就是客體的特性對主體所引發的感知強度。因此,只要客體的作用引發了主體的感知,一切客體的作用就會進入主體的意識裡。不過,在外傾的態度中,只有那些具體的、感官可以知覺的、任何人在任何時空都感到是具體的客體或作用,才能引發感知。由此可知,外傾感知型的個體會定向於感官所能知覺的東西的事實性。此時,思考和情感這兩種判斷功能便從屬於感知的具體事實,因此便具有劣勢功能的性質,也就是某種帶有嬰幼性的、古老而原始的特徵的負面性。至於外傾感知型最受壓抑的功能當然就是與感知對立的無意識察覺,即直覺。
外傾感覺功能作為主導
沒有一種心理類型對外在現實的講究能比得上外傾感知型。這種類型的客觀事實感(objektiver Tatsachensinn)有相當突出的發展,他們會在生活裡從具體的客體累積實際的經驗,而且他們本身愈出色,就愈少運用他們的經驗。在某些情況下,他們的經歷根本稱不上「經驗」。他們所感知的東西頂多只能引導新的感知,所有出現在他們的關注範圍內的新事物,都可以藉由感知的途徑而取得,而且還應該為感知的目的而效力。只要有人傾向於把這種對客觀事實性的敏銳感受力理解為高度的理性,人們就會稱讚這樣的人具有理性。但實際上,這些人不該被視為理性的存在,因為,他們也同樣受制於本身對非理性的偶發事件的感知。
當然,外傾感知型—似乎絕大多數都是男性—不僅不認為,自己「受制於」本身的感知,反而還會譏笑這種說法根本不中肯,因為,在他們看來,感知就是具體的生活表現,就是豐富的真實生活。他們都把自己的目的鎖定在具體的享受上,而且他們的道德觀念也是如此。因為,真正的享受本身便具有特殊的道德和特殊的節制及規律性,甚至還具有捨己為人與犧牲自我的精神。因此,他們不僅不會成為耽於感官享樂的粗鄙之人,反而還會發展他們的感知而使其達到更高度的審美純粹性,而且即使在最抽象的感知裡,依然可以忠實於本身的客觀感知的原則。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的荷蘭作家威廉.范.烏爾芬(Willem van Wulfen)在他最知名的著作《享樂者:一位帶領人們無所 顧 忌地享受 生活的嚮 導》(Der Genußmensch: Ein Cicerone im rücksichtlosen Lebensgenuß)裡,所談到的那位享樂者,就是這種類型毫不掩飾的自我揭露。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這本書確實值得一讀。
外傾感知型的人處於較低的發展階段,傾向於感官可觸及的真實性,而不是內省的思考。他們並不具有掌控的意圖,他們的經常性動機就是知客體,要擁有感官的知覺,並儘可能地獲得感官的享受。不過,他們決不是不和善、不親切的人,而是經常能開心又活潑地追求享受的人。他們有時是充滿興致的伙伴,有時則是很有品味的審美者;當他們是前者時,生活的重心便或多或少取決於一頓美味的午餐,當他們是後者時,便屬於品味絕佳的人士。他們如果有所感知,一切重要的東西對他們來說,便已有所表達和完成。在他們看來,沒有什麼可以勝過具體和真實的東西;他們會允許自己針對或超越具體和真實的事物提出一些推測,只要這些推測可以強化感知。然而,從愉悅的意義來說,這種類型的人並不需要藉由這些推測來強化他們的感官,因為,他們並非一般所認為的荒淫好色之徒。他們只不過是想追求最強烈的感知,而且依據其本性,這些感知往往還必須從外部取得。至於源自內在的東西對他們來說,就顯得既病態又令人厭惡。
外傾感知型總是把自己的思考和情感化約為客觀的基礎,也就是歸結於那些來自客體的影響,即使這種作法已嚴重地扭曲邏輯性,他們也毫不在乎。無論如何,感官可觸及的真實性會讓他們覺得安心踏實,而且他們對於這種真實性的輕信,也頗令人感到意外。比方說,他們會毫不遲疑地認為,某種精神性症狀和天候的低氣壓有關,而心理衝突的存在對他們來說,反而是不正常的幻想。無疑地,他們的情愛是以客體所引起的感官刺激為基礎。只要他們處於正常狀態,就會以顯而易見的方式適應既有的現實,因為他們的適應始終是顯而易見的。他們沒有抱持崇高的理念,所以,沒有理由不習慣事實的真實性,而這些全都顯露在他們所有的外在表現上。他們穿著入時體面,也符合自己的身分。他們會慷慨地用佳餚美酒來招待朋友,人們和他們在一起時很舒服,或至少可以理解,他們為何要用本身精緻的品味來要求周遭的人。他們甚至還深信,為了展現某種風格而付出某些代價確實是值得的。
內傾直覺功能作為補償
感知愈是占有支配地位,感知的主體就愈隱匿在感官知覺裡而消失無蹤,這種感知型的人就愈令人感到不快。因為,他們不是變成粗野的享樂者,就是變成無所顧忌的、精明巧妙的審美者。如果客體對於他們是絕對不可缺少的,那麼,存在於自身並藉由自身而存在的客體就絕對會受到他們的貶低。此外,客體還會受到他們毫無顧忌地歪曲和壓榨,因為,客體此時僅僅具有刺激感知的用途。他們與客體的關係會變得很惡劣,於是無意識便被迫脫離原先的補償性角色,而走向公然的對立,受到壓抑的直覺功能尤其會以投射於客體的方式,來發揮本身的作用。一些最荒誕離奇的推測會隨之出現,倘若這些推測和性的對象有關,個體那些猜忌吃醋的幻想以及焦慮的狀態就會產生重大的作用。在比較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演變成各種恐懼症,特別是一些強迫性症狀。這些病理學內容具有一種顯然不真實的特性,它們經常蒙上一層道德或宗教的色彩,而且往往還發展成吹毛求疵的詭辯、可笑且恣意專擅的道德觀念,以及對於原始、迷信、「神奇」、訴諸深奧難懂之儀式的宗教的篤信。
這些東西全都來自於一些被壓抑的、較未分化的心理功能,這些劣勢功能在這樣的情況下會跟意識處於敵對狀態,而顯得更醒目,因為,它們似乎是以一些最不合理的先決條件為依據,而完全和意識的事實感(Tatsachensinn)對立。在人們的這種「二號人格」(zweite Persönlichkeit)裡,整體的情感和思考會被扭曲而陷入一種病態的原始性當中;理性變成了咬文嚼字的、沒有實質進益的分析和推論,道德變成了沉悶乏味的說教和生硬僵化的形式主義,宗教變成了荒謬的迷信,而預知能力—這項人類重要的天賦—則變成了個人在困難而繁雜的事物上的虛耗,它會在每個角落裡聞嗅一番,之後便落入瑣碎事物的最狹隘之處,而不是看向寬廣的遠方。
出現在外傾感知型身上的精神官能症所特有的強迫性顯示出,無意識會抵拒純粹感知態度在意識道德上的自由性。這種感知態度從理性判斷的立場出發,而不加選擇地接納了已發生的種種。雖然,感知型不設定任何前提決不表示,感知型沒有準則性和約束性,但感知型卻因此而失去了他們那種藉由判斷而存在的、極為重要的節制力。理性的判斷代表一種意識的強制性,理性類型似乎自願承受這種強制性,然而,感知型卻受到意識的強制性經由無意識管道所產生的控制。此外,理性類型與客體的關係由於理性判斷的存在,故不同於感知型與客體的那種無條件的關係。當感知型的態度出現了不正常的片面性時,他們就會面臨落入無意識掌控的危險,一如他們也面臨在意識上依附於客體的危險。當他們患有精神官能症時,診治的醫生就更難採用理性的方式來治療他們,這時由於醫生原本寄望他們身上的那些心理功能可以發揮作用,但這些功能卻都處於較未分化的狀態,因此,實在難以或根本無法派得上用場。診治的醫生為了讓他們具有比較清楚的意識,經常需要採用一些與情緒有關的強制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