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原文
榮格原文:外傾類型
外傾作為意識的態度
大家都知道,所有的人都定向於外在世界所傳遞給他們的訊息;不過,我們卻看到,這種情形不一定具有決定性作用。比方說,某人會因為戶外寒冷而立刻穿上外套,但另一個人卻為了想趁機鍛鍊身體而覺得添加衣服是多餘的;某人大為稱讚一位剛在國際樂壇竄紅的男高音,只因為全世界的人都很欣賞他,但另一個人卻無動於衷,他會有這樣的表現並非因為他不喜歡這位男高音,而是因為他認為,所有人都崇拜的對象其實已不再值得崇拜。某些人會屈從於既定的外在情況,因為,他們已從經驗中得知,其他的情況是不可能出現的;然而,另一些人卻深信,即使同一件事情已重複發生了一千次,但在第一千零一次時,卻仍有可能出現不同的狀況。前者定向於已發生的外在事實,後者則為自己保留了一種介於自己和客觀事實之間的觀點。當個體對於客體和客觀事實的定向占據了優勢地位,以致於最常做出的、最主要的決定和行動已取決於客觀的情況,而非主觀的觀點時,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外傾態度。這種態度如果成為習慣,我們就稱該個體為外傾型。換句話說,如果個體為了直接與客觀情況及其要求維持一致性,而如此思考、感覺和行動,也就是用這種方式過生活,那麼,不論從正面或負面的意義上來說,這些個體都屬於外傾型。
我們可以在外傾者的生活裡看到,在他們的意識裡占有決定性地位的外在客體,比他們本身的主觀觀點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他們當然持有主觀的觀點,但這些觀點的決定性力量卻不敵外在的客觀條件。他們從未期待能從自己的內在世界裡找到任何絕對要素,因為,他們所知道的絕對要素都是外在的。跟埃庇米修斯一樣,他們的內在會順服於外在的要求,其中雖也不乏鬥爭,但最終總是由外在的客觀狀況獲得勝利。他們全部的意識都朝向外在世界,因為,他們總是從外在世界獲得至關重要的確定性。他們認為,可以從外部取得這些確定性,因為,他們已期待自己能從外部得到它們。
如果外傾者所有的心理特性不是來自某種心理功能的優勢地位,或來自個體的特殊性,就可以歸因於這種外傾的基本態度。客觀事件是他們所關注和重視的對象,尤其是那些發生在他們周遭的客觀事件。不只是人,就連事物也是他們關切的焦點,因此,他們的行動會以外在的人事物的影響作為依歸,也與客觀的訊息和確定性存在著直接的關聯性,而且我們還可以依據這種關聯性充分地解釋他們的行動。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的行動和外在的客觀情況有關,只要這些行動不單單是他們對環境刺激的直接反應,便具有一種能運用於現實情況的性質,同時還可以在客觀環境的限制下找到足夠的、恰當的發揮空間,所以,他們的行動並不具有超越客觀環境的傾向。對於他們的關注來說,也是如此:客觀事件似乎具有源源不絕的魅力,所以,他們通常不會再關注其他的東西。
外傾者的行為所依循的道德準則,跟相應的社會要求或普遍有效的道德觀念是一致的。如果人們普遍有效的道德觀念變得不一樣,那麼,外傾者主觀的道德指導原則也會跟著變動,但整體的心理習慣卻不會出現任何改變。客觀因素所產生的嚴格的限制性決不會讓外傾者覺得,自己已完全適應於,或甚至能以最理想的方式適應於既有的生活條件。從外傾者的觀點來看,個體如果對於客觀環境適應良好,就必然會徹底地適應,畢竟在這種觀點下,已不存在其他的標準。不過,從更高的角度來看,個體對環境的充分適應卻不表示,客觀環境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正常的環境,因為,客觀環境在某些時空下也可能是不正常的。適應於這種不正常的客觀環境的個體,也會跟周遭的人們一樣,出現不正常的作風。對於普遍有效的生命律則而言,他們其實全都處於不正常的狀況。只要個體不隨著周遭的人們違逆普遍的生命律則,而走向毀滅,他們仍然可以在這樣的環境下獲得生命的成長。
外傾的個體從前如何確信地適應於客觀的環境,而後就會以同樣的確信跟著大家一起沉淪。他們以這種方式適應於環境其實不算是真正的適應,因為,真正的適應不會只要求個體毫無磨擦地配合周遭環境的各種條件(請參照施皮特勒筆下的埃庇米修斯這個人物),而且還會要求個體遵守比各種時空環境更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生命律則。對於正常的外傾型來說,單單適應於周遭的環境其實是一種限制。一方面,外傾型把他們的「正常性」歸功於他們本身能以比較沒有摩擦的方式適應既有的情況。當然,他們只需要實現一些客觀存在的可能性,例如,為自己選擇一種從當下的時空看來可能很有發展的職業,或去完成他們的周遭當時需要或期待他們去做的事情,而一概放棄去嘗試那些仍受人質疑的、已超越周遭人們所期待的創新。另一方面,外傾型的「正常性」卻使得他們極少考慮到本身主觀的需求和一些不可或缺的事物真實性。這正是他們的弱點:他們的類型具有這種外傾態度,所以,連感官最容易知覺到的一切主觀事實—即身體的感覺和健康狀況—也因為極其欠缺客觀性和「外在性」而無法適當地顧及,從而無法滿足身體健康所不可缺少的基本需求。這麼一來,他們的身心就得承受痛苦。不過,外傾者通常很少注意到自己本身的狀況,反而是身邊關係親密的家人比較能察覺他們的狀況。直到他們發現身體出現不正常的反應時,才驚覺自己已處於失衡狀態。
外傾者無法忽略感官可以察覺到的事實,而且他們還很自然地認為,這種事實是具體而「客觀的」,因為,對他們的思維方式來說,他們只擁有這類事物,此外別無所有,而且他們還可以立刻看到他人身上那些不符事實的「想像」。個體的態度如果過於外傾,就會過度漠視主體,而讓主體為了所謂的客觀要求而完全奉獻自己。比方說,他們會為了持續擴大生意的規模而付出,因為,客戶已經下訂單,或因為可能的商機已經出現而必須即時把握住機會。
外傾者的危險在於他們已捲入客體之內,而完全迷失了自己。所以,這種狀態所導致的功能性(神經性)失調或實際的生理失調便具有補償的意義,因為,這些失調會迫使主體進入非自願的自我節制。如果出現功能性症狀,這些症狀就會透過個體的本性而象徵地表達出失調的心理狀況。例如,一名聲譽飛快攀升頂峰的歌唱家,因為盛名的壓力而不當地消耗精力,後來還因為神經緊張而突然唱不出以前能唱出的高音;一個原本毫無成就的男人忽然快速取得很有影響力的、前程似錦的社會地位後,便出現高度壓力所造成的心因性(psychogen)症狀;一個男人打算和他所仰慕、且被他過度理想化,但性格卻大有問題的女人結婚,卻突然出現咽喉痙攣。為了緩和這個症狀,他必須每隔三小時喝一次牛奶,而且每天的總量不得超過兩杯。這樣的情況讓他不得不專注於照顧自己的身體,因而大大地減少了和未婚妻相處的時間;又例如,一個事業有成的男人由於無法再承受龐大的工作負擔而出現神經性口渴,隨後便很快地陷入歇斯底里的酗酒狀態。
在我看來,歇斯底里症就是外傾型最常罹患的精神官能症。典型的歇斯底里症患者往往具有以下的特徵:其一,與周遭的人存在著過度親近而友善的關係;其二,以仿效他人的方式來適應自己所面對的境況。此外,持續地傾向於讓自己成為別人感興趣的對象,並讓周遭的人對自己留下印象也是歇斯底里症患者的基本特徵,而且他們本身還很容易受到他人的暗示和影響。顯而易見的外傾也會表現在歇斯底里症患者的健談和好交際上,他們有時甚至會談到一些純粹的幻想內容,而讓自己蒙受說謊的指責。歇斯底里症患者的「性格」起初只是正常態度的誇張表現,之後卻被源自無意識的補償性反應複雜化,因為,無意識在面對誇張的外傾時,會透過生理方面的失調而迫使心理能量出現內傾的回流。這種無意識的反應會造成另一種更強烈的內傾性質的症狀,尤其是病態幻想活動的加劇。
內傾作為無意識的態度
我在這裡談論無意識的態度,或許會令人感到詫異。但是,正如我在前面已充分討論過的那樣,我認為,無意識對於意識的關係就是一種補償性關係。依據這個觀點,無意識就跟意識一樣,需要面對個體所具有的某一種類型態度。
我已經在前面的章節裡強調,外傾態度的傾向具有某種程度的片面性,也就是客觀因素在心理事件的過程中所占有的優勢地位。因為,外傾型(看起來)總是希望自己能為客體有所付出,並讓主體能同化於客體裡。我還曾詳細地指出,誇張的外傾態度可能造成的結果,也就是以有害的方式壓制主觀因素。因此,我們可以預期的是,對於意識的外傾態度所進行的心理補償會特別強調主觀因素,換句話說,我們將可以證實,在無意識裡存在著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強烈傾向,而且實際的診療經驗確實提供了相關的證據。我在這裡並不想探討一些個案,只是想提醒讀者注意本書接下來的章節,因為,我打算在這些篇幅裡論述每個功能類型頗具特點的無意識態度。既然這一節只是在討論一般的外傾態度的補償作用,我就把我的闡述限制在發揮補償作用的無意識態度的普遍特徵上。
作為意識的外傾態度的一種有效的補充,無意識的態度具有一種內傾性質,而且還會把能量集中在主觀因素上,也就是集中在所有受到過度外傾的意識態度所壓制或壓抑的需要和要求上。就像我在前一節所指出的,對於客體和客觀環境的定向會扭曲主觀方面的激動(Regungen)、意見、願望,以及不可或缺的需求,並掠奪了它們理應獲得的能量,我想,這是很容易了解的。人畢竟不是機器,無法為了完全不同的目的而被改造,之後也無法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像從前那般有規律地運作著。人總是承負著本身過往的種種以及整個人類的歷史,歷史因素則體現出人類攸關存亡的需求,因此,高明的經濟學必須能夠迎合人類的這種需求。不論採取何種方式,人類內在那些自遠古殘存至今的東西必須有機會在新的事物上表達出來,而且還可以參與這些新的事物。如果主體完全同化於外在客體,就會引發那些弱勢的、備受壓制的內在古老的殘留的抗議。
從這個相當普遍的觀點來看,我們就可以毫無困難地理解,為什麼外傾型的無意識要求具有一種原始的、嬰幼性的、自私的性質。當佛洛伊德談到,無意識「只會懷著願望」,光是這句話便已充分闡明了外傾型的無意識。適應並同化於外在的客觀環境會讓個體難以意識到處於弱勢的主觀激動。這些傾向(思維、願望、情緒、需求、情感等)會依照被壓抑的程度而具有強弱不一的退化性質,換句話說,這些傾向愈不受到認可,就會變得愈幼稚,愈原始。意識的態度剝奪了這些受壓抑的傾向原本所擁有的、相對可以支配的能量,而只留給它們少量無法取走的能量。這些殘留的能量無論如何都還具有無法低估的強度,必須被視為一種原初的本能。個體無法透過本身某些專斷而片面的作法來根除自己的本能,因為,本能需要經過許多世代緩慢的有機變化,才會出現徹底的轉變,畢竟本能就是某些生物有機體的能量表現。
因此,所有被壓制的傾向最終依然保有可觀的、符合本能強度的能量值。這些能量仍具有效應,雖然它們已因為被奪走大部分的能量而落入無意識裡。個體外傾的意識態度愈徹底,其無意識態度就愈幼稚和原始。有時這種無意識態度的特徵就是赤裸裸的利己主義,遠不只是孩子氣而已。在這種無意識態度裡,我們還會發現,佛洛伊德所描述的那種近親相姦(Inzest)的願望已變得相當強烈。只要外傾的意識態度還未過度極端,個體自然不會意識到本身有這樣的願望,而且那些心理學的門外漢也不會注意到它們的存在。不過,意識的觀點如果變得太過誇張,無意識就會以症狀的方式顯現出來,這也就意味著,無意識的利己主義、幼稚型症和古老的原始性已喪失它們原本的補償性質,因為,它們已或多或少公然地反對意識態度。
這種來自無意識的反彈首先會出現在意識觀點的那種荒唐的、以壓制無意識為目標的誇大裡,這種誇大通常會使得意識態度最後以歸謬法(reductio ad absurdum)來反擊無意識,而這也等於是意識態度的崩潰。這對於客觀面來說,可能是一場災難,因為,客觀目的會逐漸被歪曲為主觀目的。舉例言之,一位印刷工人在歷經二十年的奮鬥後,已從區區的僱員變成一家極具規模的出版公司的老闆。這家出版公司的規模日益擴張,後來他便逐漸把自己的一切投入事業當中,但卻也因此而被吞沒,並以如下的方式走上了毀滅之路:無意識為了補償本身只專注於事業的發展,孩童時期的某些記憶便會在他不自覺的情況下,浮現在他的腦海中。他在童年時,相當喜歡繪畫和素描,不過,事業有成的他卻沒有把這種美術能力轉為一種能平衡身心的業餘嗜好,而是把它導入他的出版生意裡,並且開始幻想,他的書刊產品即將因此而獲得「藝術上」的提升。不幸的是,他果然把自己的幻想
付諸實踐:他真的開始依照自己那種原始而幼稚的藝術品味來設計公司的書籍商品,結果不消幾年,他的出版公司就倒閉了。沒錯!他的行動確實遵從了我們現代社會的「文化典範」。依據這種典範,一個有行動力的人必須把自己的一切專心地投注於某個最終的目的。不過,他實在做得太過火,以致於讓自己淪為他那些既幼稚又強勢的主觀要求的犧牲品。
這種災難性的演變也可能以主觀的方式發生,即精神崩潰的方式。精神崩潰的發生往往是由於無意識的反作用徹底癱瘓了意識的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無意識會專制地把本身的要求強加於意識領域,進而造成有害心理健康的分裂。這種分裂大多是以如下的方式呈現出來:人們不是已無法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麼,而且已對一切失去興趣,就是一次想要的東西太多,以致於對不可能達到或獲得的事物懷抱過多的興趣。基於文化習俗的理由而經常壓抑嬰幼性的、原始的要求,很容易導致精神官能症或麻醉品—諸如酒精、嗎啡、古柯鹼等—的濫用。在一些更嚴重的個案裡,這種分裂往往致使案主以自殺來終結自己的生命。
這些無意識傾向擁有一個顯著的特點:當這些無意識傾向符合了某種完全與我們格格不入的文化水準而落入低落的狀態時,就會停止發揮補償作用。一旦它們不再發揮補償作用,就會因為未獲意識的認可而被意識奪走能量,從而具有破壞性質。從這一刻開始,無意識傾向就會變成一道處處與意識態度對立的障礙,進而導致公開的衝突。
無意識態度對於意識態度進行補償的事實,通常會出現在心理平衡的狀態下。當然,個體的言行舉止無論在何時何地始終依循外傾的模式,並不是正常的外傾態度。即使是在同一個體裡,我們也可以觀察到其中有許多心理事件與內傾機制有關。只有當外傾機制占有優勢地位時,我們才可以把這種心理特徵稱為外傾型。在這種情況下,最高度分化的心理功能總是具有外傾用途,而比較沒有分化的心理功能則具有內傾用途。換句話說,比較有價值的優勢功能大多屬於意識領域,而且完全聽從於意識的意向和控制;至於比較沒有分化的劣勢功能就比較無涉於意識領域,或更確切地說,其中有一部分屬於無意識領域,而只有極小部分順服於意識的專制。
優勢功能一直都是意識人格及其意向、意志和能力的表現;劣勢功能則屬於那些出現在個體身上的東西,它們不一定會犯下口誤、筆誤或其他過失,而且還因為本身只含有極少的意識成分,所以,不會受到一半或四分之三的意識意向的影響。這種情形的典型例子就是外傾情感型。這種類型的人喜歡和周遭的人建立美好的情感,有時卻也會表達一些很不得體的看法。我們可以把這些不恰當的,甚至惹人反感的看法和評斷歸因於該類型的劣勢功能,也就是比較沒有分化、比較無涉於意識的思考功能。由於外傾情感型只能局部控制本身的思考功能,而且與客體的聯繫並不充分,因此,往往會讓人們覺得相當冒失無禮,毫不顧慮他人的感受。
在外傾的態度裡,那些分化程度較低的劣勢功能,始終顯露出個人的成見和格外自我中心所造成的極主觀的制約性,而且還據此證明本身和無意識的密切相關性。無意識會持續暴露在這些劣勢功能裡,所以,人們不應該認為,無意識一直存在於層層重疊的覆蓋物之下,因此幾乎只能費力地往深處挖掘才能發現它。情況其實恰恰相反:無意識會不停地流入意識的心理事件裡,由於無意識如此大量地流入,因此,觀察者實在難以判斷,究竟該把個體的哪些性格特徵歸屬於意識人格,而哪些應該歸屬於無意識人格。對於那些比其他人更能豐富地表達自己的人,情況更是如此。當然,這種判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觀察者的態度,畢竟有些觀察者比較能理解個體人格的意識性格,而有些觀察者則比較能掌握其無意識性格。
一般說來,具有判斷態度的(urteilend eingestellt)觀察者比較清楚個體的意識性格,至於具有察覺態度的(wahrnehmend eingestellt)觀察者則比較容易受到個體的無意識性格的左右;因為,判斷會比較關注於心理事件的意識動機,而察覺則比較傾向於紀錄純粹的心理事件。不過,只要我們均等地運用判斷和察覺,就可以很容易地發現,某些個體的人格兼具內傾和外傾的態度,不過,我們還是無從斷定,個體的優勢功能究竟屬於內傾態度或外傾態度。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透徹地分析各種心理功能的特徵才有助於我們建立有效的觀點。在分析的過程中,我們還應該注意,哪些心理功能完全受制於意識的動機和控制,而哪些功能則具有偶發和自發的性質。前者的分化程度始終高於具有嬰幼性和原始性特質的後者。有時前者會給人們留下正常的印象,而後者則顯得不正常或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