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概念101
理性類型
關於理性與非理性的定義,先進行普遍消歧義:
社會上習慣將理性與感性作為相對的概念,理性代表邏輯思維,感性代表情感感受。但是在榮格的體系和語境中,理性的對應是非理性,而不是感性。邏輯(T)和情感(F)都是理性功能,理性≠邏輯,情感同樣屬於理性功能。而感覺(S)和直覺(N)則是非理性功能,這裡的非理性是中性描述性名詞,而不是瘋掉的貶義。
榮格定義理性為一切對於常理的、具備原則的判斷。
理性功能包括邏輯功能(T)和情感功能(F)。
理性是:
認識客體的結構而非客體自身
可被理性原因解釋的穩定結構
將客體特性與經驗納入到某種秩序中
為經驗賦予被理解的意義及可理性傳遞的形態
以邏輯功能為例,它會引入某種邏輯體系,為客體進行結構化定義。例如量度並數據化一個蘋果,可以用長度單位量度蘋果的長寬高,或是用生物學定義蘋果的科屬,利用各種理性準則描述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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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會對於經驗原材料進行加工,對於非理性經驗作出詮釋、推論、解讀、整理、計劃等等主動行為,並賦予這種歸納得出的常規某種意義。
由於理性功能嘗試抓住非理性經驗素材歸納出常理,因此也可能為了順利歸納而排除部分無法被解釋的「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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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習性可以追溯到原始人用打繩結作為日記記錄的行為。人類為了能夠理性把握事件的形態和意義,便發明了各種原則與標準,並不斷改良這些原則來貼合需求。
邏輯功能:把握客體的物自體結構
例:發明時間觀念、量度單位、科學理論等等
情感功能:把握客體與主體的關係結構
例:遵從禮儀、人際關係界線、價值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