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對比
經典榮格 vs 社會人格學
社會人格學由一眾東歐人格類型學者於榮格類型學的基礎上建立,與經典榮格同樣是源自於榮格類型學的人格類型理論,然而社會人格學對於榮格的理論並不是照單全收,而是進行了很多重新定義與延伸。因此兩個系統雖然同樣沿用榮格的概念及術語,但是類型之間並不能完全互通。
站主主觀上認為,社會人格學雖然算是對於榮格類型學的魔改版,但其魔改理據算是有一定程度的參考價值,在類型關係互動以及對於榮格阿尼瑪/阿尼姆斯概念的表達上亦更鮮明,因此即使不是完全遵照榮格的原概念而建立也好,還是建議有興趣的讀者了解一下。
不過與經典榮格同時學習的最大弊端在於容易混淆相同術語不同含義的用字(這幾乎是每個先學MBTI/榮格系統再去學社會人格學的人的心得),因此還是建議先穩固其中一個系統的認知,再重新認識另一個系統。
社會人格學的學派
要評論社會人格學與經典榮格的異同實在不容易,因為社會人格學自身也有許多學派和不同的定義,例如Model A已經有SWS、SCS、WSS等等學派,更有Model G的SHS。當中有些更接近榮格的原理論,有些則發展出比較獨立的定義,因此有必要獨立進行比較。
SCS (School of Classic Socionics):這個學派是主要按照社會人格學原創立者Aushra Augusta的概念建構的經典社會人格學。這是最接近榮格原理論的社會人格學派系,基本上對於功能的定義除了Te比較偏向實務與效率之外,其餘定義與經典榮格還是頗接近的。
SWS (School of Western Socionics)、WSS (World Socionics Society):比較現代化的社會人格學模型,部分功能定義是榮格原定義的修改或延伸(詳見下部分),類型之間的轉換較困難。
SHS (School of Humanitarian Socionics):這是在社會人格學圈子內都被認為是異端一樣存在的學派,可想而知與榮格的原理論已經相差甚遠。除了核心類型之外,類型之上還有四種亞型,分別是DCNH (Dominant、Creative、Normalize、Harmonize),而主張榮格類型其實只對應到這四個亞型的層面,無法描述更深層的核心類型。四種亞型的理論曾經被MBTI學者Dario Nardi借用移植到MBTI上。
社會人格學功能定義差異
前面提到除了SCS之外,SWS和WSS還有SHS各自都有自己的功能定義修改與延伸,因此社會人格學大部分學派的功能定義都無法與經典榮格共通。下面有一些簡單的例子:
社會人格學對於内外傾的定義與榮格定義完全不同,榮格認為外傾是力比多向外流動因此更融入群體、內傾是力比多向內流動因此更主觀和難以接觸,而Aushra Augusta則認為外傾更注重客體的內容與狀態、內傾更注重客體之間的距離與關係,Viktor Gulenko更是進一步認為外傾類型更特立獨行、內傾類型更隱藏自己於群體中。
榮格在《心理類型》提到,意志並非人格認知功能層面的觀測範疇,而是屬於另一個層級的現象,社會人格學則將其納入為信息元素之一(外傾感覺/意志感覺/Se)。
部分榮格定義的功能與社會人格學定義的功能不同,尤其是:
- Fi vs Fe:社會人格學的Fi對於關係和諧的關注更貼近榮格Fe一點,而榮格Fi不排除社會人格學Fe的情緒敏銳度,社會人格學的Fe比起和諧更傾向自我表達與特立獨行。
- Ti vs Te:榮格的Te更接近社會人格學的Ti+,社會人格學Te的資源管理部分則更接近外傾非理性功能(如Se或Ne)。
- Ni vs Ti:Ni是榮格類型學中定義最抽象的功能,涉及事物某種原型概念的認知,然而對於事物結構性的認知在社會人格學中歸類為Ti的範疇,並與Causal Deterministic的認知方式相近,Ni則是更接近對於趨勢的預測與內在焦慮感。
- Se:承上,榮格並沒有將意志力分配給任何功能,而社會人格學則認為Se與意志力息息相關。
- Si:現代MBTI對Si的解讀扭曲為經驗主義,然而它在經典榮格和社會人格學均屬於非理性功能,只負責感知事物的體感印象,但經典榮格的Si比社會人格學的Si更主觀和抽象地講求某種扭曲的內在認知,社會人格學則認為Si代表對於個人身體舒適度的認知。
其實站主私心最喜歡的反而是被社會人格學認為是異端一樣的SHS學派,強烈建議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可惜中文資料比較少,站主只有在自己的另一個Instagram專頁上嘗試翻譯過一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