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功能作為目標
在榮格的概念中,主導功能與自我幾乎經常是被主體認同的、同構(ego-syntonic)的。主體會把自己發展得最好的功能視為等同於自我的存在:
個體會因為本身認同於發展最好的功能,而導致次要性格的形成。此時,個體會完全或大部分地脫離原有的秉性,而致使本來的個體性落入了無意識裡。通常人們在這種情況下,會形成某種已分化的功能,而且這甚至是個體化發展的必經階段。
《心理類型》繁中譯本 p.500
由此可見,主導功能並非主體一件可以隨意開關或調用的工具,它是人格的主宰(Dominant),具有決定性的力量,也是一個人的意志、目標、意識等等的直接體現。它在結構上是我們的「内物」,如同我們會說「我是人」,卻不會說「我擁有人」。
拿我們最愛分析的第三帝國元首阿道夫·希特拉作為例子,他作為外傾情感類型(EF)的情感主導功能,基本上與他自身是同構的。也許有些人看著外傾情感類型,會容易產生他們在「利用」情感的誤解,認為他們是在刻意動用某個工具煽動他人的情緒獲得認同;但是如果我們觀察希特拉,不難發現他是真心真意地認同他自身的理念、真心地愛著這個國家的命運,至少從他的主觀視角這是無比真實的。
不過,主體對於主導功能的過度認同,反而會產生無法良好個體化的問題。榮格認為,人的整體除了自我之外,自我也不等於整個意識,意識以外又有無意識。在整個自性裏面,主導功能只佔了很小的一部分。如果主體忽略其他部分的自己,可能會導致錯過個體化的機會。
與主導功能相關的弱勢功能,在無意識中亦具有此等決定性的地位。
輔助功能作為工具
與之相對的,是輔助功能的工具性質。輔助功能顧名思義,主要職責在於執行主導功能訂立的目標,它沒有完全的獨立自主性,受制於主導功能的目標決策。主體對待輔助功能的態度,自然也比較接近工具的概念(然而,它也不是一個能隨意開關的東西,而是隨著力比多/欲望所發生的形式):
從經驗來說,往往只有一種功能可以得到絕對的優勢地位,因為,另一種功能如果具有同等的自主性而介入個體的心理運作,必然會導致個體出現不同的心理定向,而與既有的優勢功能—至少局部地—發生衝突。擁有清楚而明確的目標,一直都是意識的適應過程能否進行的關鍵條件,因此,第二種功能自然不可能與主要功能具有同等的地位。換句話說,第二種功能只能擁有次要的重要性,而且這一點向來可以獲得經驗的證實。它那次要的重要性是基於本身是個體的輔助功能或補強功能,所以,它並不像主要功能那般,是唯一可以發揮決定性作用、且絕對可被信賴的功能。
《心理類型》繁中譯本 p.468
我們經常會看到人們把輔助功能的領域當成某種達成目標的工具或遊樂場。以外傾直覺類型(EN)為例,ENT的典型形象是瘋狂科學家,ENF的典型形象則是靈性導師或記者。他們總是疲於奔命,從一個想法跳到另一個想法,差別在於前者喜歡不斷在理論帶來的靈感之間跳躍,後者則透過共同的情感價值中追求極緻的可能性。但無論如何,尋找一個終極的理論或倫理秩序都是枯燥乏味的,他們很快就會厭倦了。
與輔助功能相關的次弱勢功能,同樣具有作為工具性質一樣的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