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榮格 Classic Jung

榮格原文

榮格原文:詞條-個體化

在我們的心理學裡,「個體化」這個概念的重要性不容小覷。一般說來,個體化是個體的形成和獨特化的過程,也就是心理個體作為一個有別於普遍性和集體心理的存在體的發展。由此可知,個體化是一種以個體人格發展為目標的分化過程。

由於集體價值大致或徹底的標準化會阻礙個體化,從而損害了個體的生命活動,因此,個體化對於人類的生存而言,是必要的。既然個體性已存在於有形肉體和生理的層面,也會相應地表現在心理層面。對於個體性的妨害就是一種人為的扭曲和傷害。毋庸置疑地,被扭曲的個體所組成的社群可能不具有健全且持久的生命力,因為,只有儘可能為個別成員創造自由空間而藉此維護內在的相互關係和集體價值的社群,才能持續保有生命力。由於個體的存在不只具有單獨性,而且還以集體的連繫為前提,所以,個體化過程不僅不會導致個體的個別化,反而還會與集體形成更密切、更普遍的連繫。

個體化的心理過程和所謂的「先驗功能」密切相關,因為,先驗功能會為個體開闢發展的路線,集體規範所指出的路線反而從來都無法讓個體獲得發展(請參照「象徵」這個詞條)。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個體化都不可能是心理教育的唯一目標。在人們可以接受個體化為教育目標之前,必須先達成個體已適應生存所必要的、最低度的集體規範這個教育目標。這就好比一株想儘可能發展本身特性的植物,首先必須能夠在它所扎根的土壤裡生長茁壯。

個體化總是或多或少與集體準則處於矛盾狀態,因為,個體化就是個體與普遍性分離、從普遍性分化出來,並進而形成了本身的特殊性。不過,這種特殊性並不是個體刻意追求的特殊性,而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特殊性。實際上,個體化與集體準則的衝突只不過是表面的對立,因為,當我們更確切地觀察個體的立場時,就會發現,個體化與集體準則之間並沒有對立,只是彼此定向不同罷了!個體方式也可能與集體準則毫無牴觸,畢竟只有和集體準則相反的某一準則才會對立於集體準則,而個體方式從來就不是一種準則。準則是從個體方式的總和裡產生出來的,而且只有當個體方式打算定向於某一準則時,該準則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助益生命的效應,不過,當某一準則具有絕對效應時,便失去了這方面的作用。只有當個體方式被提升為準則時—這也是極端個人主義實際的意圖所在—才會與集體準則發生真正的衝突。當然,這種意圖是病態的,而且絕對不利於個體的生命,所以,與個體化無關。個體化雖然走在不同於準則的岔路上,但在面對社會群體時,個體卻也需要準則來取得方向感,並在社群裡與他人建立生存所必要的連繫。因此,個體化自然會對於集體準則形成價值判斷,不過,對於個體已徹底集體化的生活定向來說,集體準則往往會顯得愈來愈多餘,甚至還會導致道德崩壞。總而言之,人類的集體標準化愈強烈,個體的道德觀念就會愈薄弱。

個體化就是從原初的同一性狀態所開始的意識發展(請參照「同一性」這個詞條)。因此,個體化就相當於意識範圍以及意識的心理生命的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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