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原文
榮格原文:詞條-無意識
對我而言,「無意識」這個概念並非形上學的哲學概念,而是純粹的心理學概念。更確切地說,無意識是心理學的邊緣概念(Grenzbegriff),它涵蓋了個體沒有意識到的、而且在察覺上無關於自我的心理內容或心理過程。我之所以有資格論證無意識過程的存在,完全是根據我本身的經驗,尤其是診療心理疾病的經驗。這些經驗為無意識活動提供了確鑿的證據,比方說,在歇斯底里的失憶症的病例裡,自我並不知道本身有大量心理情結的存在,然而,一個簡單的催眠步驟卻能立即而完整地再現這些個體所遺忘的心理內容。
許許多多的臨床經驗可以讓我們合理地論證無意識的心理內容的存在。那麼,無意識內容究竟處於何種狀態?答案是:只要無意識內容和意識沒有聯繫,意識便無法察知無意識內容,因此,妄圖推測無意識內容根本是多餘的。大腦作用和生理過程等所產生的推測便屬於這種臆想,不過,它們還是無法說明,無意識的涵蓋範圍究竟有多大,也就是無意識究竟包含了哪些心理內容。總的來說,只有實際的臨床經驗才能提供相關的答案。
實際的臨床經驗首先讓我們知道,意識內容會因為能量流失而落入無意識裡,而這也是遺忘的正常過程。臨床經驗還顯示,落入意識閾限之下的內容並不會就此消失,只要出現合適的狀況,有時甚至在無意識裡潛伏數十年後,它們還會再度浮現出來,比如在夢境裡、在被催眠的狀態下、或以潛抑記憶(Kryptomnesie)的形式、或透過對已遺忘的內容的聯想,而重新顯露出來。此外,臨床經驗還讓我們明白,意識內容不一定要失去大量的能量,它們只要被個體刻意遺忘—即佛洛伊德所指出的「對於讓自己感到難堪的內容的壓抑」—就會陷於意識閾限之下。當代瑞士精神病理學家布魯勒曾指出,人格的分裂也會導致意識內容落入無意識裡,也就是強烈的情緒、或神經性震慄(nervous shock)、或思覺失調症的人格解體(Persönlichkeitszerfall)所造成的意識完整性的潰散。
同樣地,一些臨床經驗也告訴我們,感官知覺會因為本身微弱的強度或個體注意力的轉移而無法被意識所統覺,但卻能透過無意識的統覺而成為無意識的心理內容,而且這些內容的存在還可以經由催眠—舉例來說—而獲得證實。相同的情形也發生在某些推論以及其他的聯想上,因為,它們也因為本身能量過少、或個體注意力的轉移而陷於無意識當中。此外,我們還可以從臨床經驗知道,一些無意識的心理關聯性的存在,例如,從未成為意識對象的神話意象實際上都產生於無意識的活動裡。
雖然,臨床經驗可以讓我們有所憑據地接受無意識內容的存在,但卻無法告訴我們,無意識內容可能是什麼。對於無意識內容的猜測既無益又多餘,因為,我們完全無法測度無意識內容的一切可能性。到底什麼是無意識的感官知覺的最低限度?是否有任何尺度可供我們測量無意識聯想的精細度或作用範圍?被個體遺忘的無意識內容何時會徹底消失?這些問題至今仍是未解之謎。
我們目前所累積的臨床經驗,已可以讓我們對於無意識內容的性質進行一般性區分,即個體無意識和集體無意識。個體無意識涵蓋了個體的存在所經歷的一切,也就是停留在意識閾限之下的那些被遺忘、被壓抑的、屬於無意識的察覺、思考和情感的東西。除了這些個體的無意識內容之外,還有另一種不是產生於個體的經歷,而是產生於心理運作的遺傳性(遺傳的腦部結構)的無意識內容。這種無意識內容是指神話的關聯性,也就是那些無論何時何地都不需要藉由歷史的傳承和轉移而能不斷再生的神話題材和意象,這些內容也被我稱為「集體無意識」。誠如臨床經驗所顯示的,無意識內容也跟意識內容一樣,都被納入了某種心理活動裡。此外,無意識的心理活動和意識的心理活動也都會形成某些結果或產物,比如夢境和幻想。不過,我們如果要推測夢境究竟含有多少意識成分,就會顯得多此一舉。夢境是在我們睡眠時出現的,而不是我們在意識狀態下所創造的。因此,有意識地再現夢境或甚至是對於夢境的察覺,一定會大幅改變夢境本身,更何況這種創造性心理激動的無意識根源並非來自這個世界。
我們可以把無意識過程與意識的功能性關係視為一種補償關係(請參照「補償」這個詞條),因為,根據臨床經驗,無意識過程會把那些基於某種意識狀況而聚集在無意識裡的無意識材料暴露出來。個體倘若可以完全意識到這些無意識材料,他的意識裡就不會缺少情境意象。意識態度的片面性如果愈強—病理學在這方面已提供了許多例證—無意識的補償功能就顯得愈明顯。